您现在的位置是:

被狗咬的人不一定是小偷,小偷不一定被狗咬

2022-06-02 21:10 人已围观

简介被狗咬的人不一定是小偷,小偷不一定被狗咬——兼谈人被狗咬了,是谁的过错? 关于狗的话题和诗文,笔者写过多篇。早在笔者十来岁的时候,因为两条狗咬架,笔者试图分开它...

被狗咬的人不一定是小偷,小偷不一定被狗咬

——兼谈人被狗咬了,是谁的过错?

    关于狗的话题和诗文,笔者写过多篇。

早在笔者十来岁的时候,因为两条狗咬架,笔者试图分开它们,被咬了一口,当时也没有狂犬疫苗,笔者活了过来,如果有狂犬疫苗,也许摊上一支假的疫苗,也许就没有笔者的今天啦,看来,笔者抵抗狂犬病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成年之后,笔者不止一次被狗咬,这倒不是因为笔者不长记性再次给狗拉架,而是因为狗认为笔者可能抢吃它们的骨头,笔者在旁边走,它们就对笔者下了口。

有人说,你被狗咬了,你就是小偷,狗怎么不咬别人呢?

其实,这句话很存在问题,这句话似乎有道理,但是却完全违反了常理和常规,许多没有被狗咬的小偷在社会上大量存在。这和一个女人被强奸了,你说谁让你长得漂亮,他咋不强奸别人一个道理。按照这个逻辑,警察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当然,狗咬人也是有理由的,这和强盗的理由一样,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人本来不吃骨头,可是,狗在吃骨头的时候,你离得它稍微近了一点,它就可能会咬你,至少会呜呜地发出威胁的声音。

在刑事犯罪方面也是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因为警察抓了他,检察院公诉了他,法院判了他,就认定他是有罪的,这几年纠正的冤假错案就说明了这一点。

一个人应该是有罪了警察才能抓捕,检察院才能公诉,法院才能判刑。笔者居然看到过一份法院的书面答复,大致意思是,居然说因为检察机关起诉,我们才判决。按照这个道理,法院存在的价值就没有了。如果检察机关不认真审查,公安机关怎么起草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就怎么公诉,检察机关也没有了存在的价值。

扯得远了一些,我们在回过头来说一下狗咬人的问题。

狗天生是咬人的,只是它不咬两种人:喂它的人和打它的人。

如果你不愿意喂它,你就一定要打它,它才不敢咬你。再不,你就远远地躲着它,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或者笼子里,狗就永远咬不着你了,但是它一旦有了机会,它可能会咬***你。

因此,不喂狗,就要打狗。

当然,你喂了狗,还一定要让狗知道是你喂它的,否则,它也不会感激你,也会咬你。

由此可见,狗咬人是狗的天性,狗咬人的原因主要在于狗,而不在于人。

法律也规定,狗咬了人之后,狗的主人要对此负民事赔偿责任,也充分说明了狗咬人,主人有责。

因为自古以来都是打狗看主人,狗咬了你之后,你轻易不要随便打它,如果真想打它,一定要做好狗的主人和你翻脸的准备,否则,别去打狗。因为一条狗引出的争议早已经不罕见了。

2018814日星期二于成都

202262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