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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举报进行到底
2024-05-1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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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将举报进行到底——广东纪检委多次督促汕尾纪检委查处违法行为近日,笔者接到广东省汕尾市居民蔡楚填的反映:因为广东省汕尾市纪检委、监察委多次不作为,向广东省纪检委和...
将举报进行到底
——广东纪检委多次督促汕尾纪检委查处违法行为
近日,笔者接到广东省汕尾市居民蔡楚填的反映:因为广东省汕尾市纪检委、监察委多次不作为,向广东省纪检委和监察委反映之后,广东省纪检委和监察委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多次进行督促。
原来,二年前一直到今年,蔡楚填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举报了陆丰市政协副主席、甲西镇原党委书记傅锦冲等人不依法查处非法大量造坟、采砂、截留挪用基本农田改造资金和建设资金问题。上级有关部门将案件批转下来,居然让甲西镇来查处陆丰市政协副主席、甲西镇原党委书记傅锦冲等人的违法违纪问题,甲西镇居然还真敢于受理。
但是,却根本无法查处,
2024年4月10日,蔡楚填亲自到广东省信访局举报,蔡楚填同时在广东省信访局联系了广东省纪检委的有关人员,他们收下了蔡楚填的举报材料,告知蔡楚填广东省纪检委会督促汕尾市纪检委查处。
2024年4月22日,汕尾市信访局通过短信告知蔡楚填:
【汕尾市信访局】蔡楚填先生:
你于2024年4月10日到广东省信访局走访提出的诉求,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本机关已于2024年4月22日将此事转送至汕尾市纪委监委,由其进行处理。若你有新的具体事实或理由,请你向汕尾市纪委监委反映情况。
特此告知,感谢你对信访工作的支出与配合。
详细情况请听蔡楚填和广东省纪检委、汕尾市纪检委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
尽管广东省纪检委已经多次转交汕尾市纪检委,并督办,但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一个多月了,汕尾市纪检委并没有依法查处,也没有依法告知冒险实名举报的蔡楚填。
我们不知道,汕尾市纪检委、监察委究竟顾虑什么?就是傅锦冲等人的问题不构成犯罪,还构成违纪,为何却将举报转给甲西镇处理?法律依据何在?还是唯恐傅锦冲等人的不知道是蔡楚填举报的,故意将蔡楚填的举报信泄露给傅锦冲等人的?请汕尾市纪检委能够给举报人蔡楚填一个说法。
蔡楚填表示,一定要将举报进行到底,直到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
有关此案的进展,我们将予以持续关注。
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于北京
陆丰政协副主席傅锦冲充当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
举报信
——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不依法查处非法大量造坟、采砂、截留挪用基本农田改造资金和建设资金
举报人:蔡楚填,男,汉族,农民,身份证号:441522197305070035,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新楼新平一巷8号,电话13699784456
被举报人1:傅锦冲,男,陆丰市政协副主席、甲西镇党委书记。
被举报人2:钟文军,男,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被举报人3:广东省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嘉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581007251056X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大院,电话0660-8564828。
被举报人4: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蔡瑞培,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
被举报人5:蔡文俊,男,原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党支部书记。
被举报人6:蔡甲林,男,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村民(曾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举报请求事项:
1、 依法查处被举报人4、5、6占用基本农田大量建造坟墓和采砂的违法犯罪行为。
2、 拆除建造的坟墓,修复采砂产生的砂坑,恢复土地原状。
3、 查处被举报人1、2、3不依法查处被举报人4、5、6的违法造坟和采砂等问题。
4、 依法查处被举报人1、2、3、4挪用基本农田补贴资金和改良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非法经营墓地、贪占扶贫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
5、 追究被举报人1肆意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违法造坟和包庇挪用资金等的法律责任。
6、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给举报人书面答复。
事实和理由:
一、举报人的承包地被任意造坟。
举报人一家的承包地位于北池村的鸡母石埔、鸡安石埔、三角糟埔、山九母地埔、后坑埔,共计1500亩。
在举报人举报的范围内,特别是北池村长沟水库附近,从2011年后,被举报人4、5、6就在此范围内建造了大量坟墓,每座坟墓收取三四万元到六七万元不等,资金多数装入了被举报人个人的腰包。这里的多数坟墓占地约有三四十平方米。造坟总数已经达到四五百座,且全部是外村人在此建造的,从他们立的墓碑可以看出。其中,下寮场等处还是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些已经被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查实,详见U盘。
被举报人4、5、6的行为,不但侵占了举报人一家的承包地,损害了举报人一家的合法权益,而且,违反了法律,触犯了刑律,造成了土地的浪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3月15日,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给举报人的《答复意见书》称:经查,甲西镇北池村村民蔡甲林、蔡周于 1997 年至 2019 年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甲西镇北池村“后坑埔”的承包地非法转让给他人新建及重修扩建坟墓 53 穴,涉及基本农田 7075 平方米(合 10.61亩)。该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已将该案移送陆丰市公安局依法侦查。
上述查实移交立案的,仅仅是53座违法造坟,是北池村“后坑埔”一处。其他的几百座违法建造的坟墓没有立案。
蔡甲林、蔡周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二、二十亩左右基本农田被采砂毁掉。
2021年12月22日,被举报人在(2021)甲信处字7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称:
“蔡甲林勾结蔡文俊在 2018 至 2019 年期间引进大型机械盗挖国土资源出售的问题。因你所反映的问题至今已有三年多时间,目前现场没有盗采迹象和相应佐证材料,现已落实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举报人已经将录像材料提供给被举报人甲西镇政府,至今答复已经二年多了,还没有任何查处的动向,就更不用说追究采砂毁地者的刑事责任了。
三、涉嫌贪污农民种粮直补款、危房改造补助金。
1、贪污农民种粮直补款。
北池村共有水田1200多亩,每年国家补贴20多万元,2014年全村每人只分得20元,2015年全村每人只分得15元,2016年补贴一分都没有。这些资金的去向不明,涉嫌被北池村村委会主任蔡文俊贪污。
2、贪污扶贫危房补助金。
国家规定,扶贫危房补助金标准为每户1.5万元,但北池村危房户实得才7千元,余下8千元蔡文俊让村于部向农户要回,并威胁村民,如上级来检查只能说领取了1.5万元,不能说7千元。例如危房户等各户都只领到7千元。
蔡文俊还伙同其亲友弄虚作假、骗取危房补助金,其中几个儿子都是有单位的,有的当校长,住城镇:蔡灶(4片17巷6号)理事会成员,儿子都在大城市买房;房屋系八年前建的;蔡雪婧(蔡文俊堂妹)。他们均不具备领取危房补助金资格,却都领取了危房补助金。
四、蔡文俊及其村委会敲诈勒索本村村民土葬费,扰乱殡葬秩序。
如果北池村村民去世,蔡文俊就安排人向逝者家属索取几万元,就可土葬,没交钱的就必须要火化。部分被勒索村民如下:(略)
不完全统计,为102万元人民币。
五、蔡文俊将精准扶贫款挪用为个人所有。
2017年,蔡文俊自己做主,把国家对北池村的精准扶贫款6百万元转来给他的胞弟共同创办混凝土厂,滥用职权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地步。至今这笔款仍然被他们占有。本来蔡文俊承诺给贫困户五年的利息分红,只分了两年就停止了。
因为举报人的举报,2023年6月14日,混凝土厂给100多户,每户6100多元。
六、被举报人1、2、3、4对举报人肆意打击报复。
近年来,因为举报人举报违法造坟问题,甲西镇和北池村接连不断地打击报复举报人,具体如下:
1、擅自变更举报的造坟位置。他们故意将蔡楚填举报非法造坟的位置给变更:蔡楚填举报的是自己家的承包地范围内存在大量的坟墓问题,可是,甲西镇政府在回复的时候,对承包地范围内存在的坟墓只字不提,却答复没有在下寮场发现坟墓出卖的迹象。
2、剥夺了蔡楚填一家享受村民待遇的权力。根据和北池村村委会的《责任山承包合同》规定,全村村民都可以在承包土地范围内造坟。可是,蔡楚填的母亲去世火化后,蔡楚填要造坟,甲西镇人民政府责令蔡楚填停止,肆意打击报复。
3、将蔡楚填的举报泄露给被举报人。2021年4月14日,蔡楚填将举报信当面递交给镇政府领导之后,副镇长钟文军第二天就给蔡楚填打电话,告知蔡楚填,举报的事情由镇政府请蔡文俊(被举报人)和蔡楚填自己解决,蔡楚填有电话录音和短信为证。
4、让蔡楚填在贫瘠的山地上种植粮食作物。2021年12月9日,甲西镇一位副镇长在甲西镇政府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当着几个村民的面说:你家承包的土地是基本农田,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你只能种植粮食作物。至于是什么时候责任山变成的基本农田,蔡楚填一家人和全村人都根本不知道,就是变更为基本农田,也应该达到基本农田的标准。
5、帮助制毒家属强行索要高铁补偿款。本来,我父亲已经和村委会达成了协议,占地款完全归我家所有,却至今也没有给付,傅锦冲和钟文君称:要给蔡甲林百分之二十,才同意给举报人一家。
被举报人傅锦冲和钟文君,明明知道蔡甲林早已经被取消承包资格,却还如此,是一种对举报人残忍的打击报复。
6、有关自然资源局和民政局将查处严重的违法造坟问题移交给了甲西镇政府,甲西镇政府非但没有任何具体查处措施,还帮助非法造坟的单位和个人掩盖,导致至今也根本遏制不住疯狂的违法造坟蔓延。
《关于印发汕尾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规定:
“基本农田补贴对象为拥有基本农田土地所有权并依法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农村经济合作社或农户。对已承包到户的基本农田,补贴对象为土地承包者(本村 农户),农户应当与村集体(其他责任单位)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对未承包到户的基本农田,补贴对象为农村经济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与乡(镇)政 府、县级政府(管委)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基本农田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支付一次。自2013年起,各县(市、区)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村经济合作社或农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或延迟发放。具体实施方式,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经过向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
“经查,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每年每亩30元,按照《陆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丰市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陆府办(2015年)56号)的要求,由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将省级基本农田补贴资金通知下达到各财政所、国土资源所,并抄送镇(场)人民政府,由村集体自主支配使用。”
但是,举报人一家和当地所有的村民,从来没有获得一分钱的基本农田补贴不说,被举报人甲西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还用心极其险恶地要我们在根本不能种植粮食作物的山地上种植粮食作物。我们种植粮食作物,也不符合承包合同规定的绿化要求。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侵占、挪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辖区内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进行监管。”
“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举报人已经两三次向当地农村农业局和财政局申请信息公开和举报,至今也没有任何查处行为。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已经电话答复证实系经过村民代表集体研究决定截留基本农田补贴专用资金的,十多年来,案涉1500亩土地没有任何改良和开垦。
八、被举报人试图获取举报人的手机验证码。
甲西镇在作出信访处理意见书之前从没向举报人了解调查情况,没有征求举报人的意见。
直到2021年12月28日才向举报人了解调查情况,但不按举报人所陈述的内容记录,举报人当场拒绝签名,很显然此信访处理意见是凭空形成的,。
更气人的是综治办主任莫杰龙在2022年5月27日下午叫本人到综治办作调查笔录期间,在16:15分和16:18分两次冒用本人身份登陆国家信访局客户端,企图造假本人信访,并以市信访局为了督办需要让我提供验证码,本人有36秒的电话录音为证。
还有,2022年6月27日下午镇党委副书记林俊生、综治办主任莫杰龙及其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一行四人穿镇过市没有配戴口罩进入我父亲家中,威胁一个确诊有认识功能障碍的80岁老人,套取笔录几小时,企图再一次造假。
九、甲西镇政府欺骗人民网。
2022年7月27日,广东省陆丰市居民蔡楚填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给广东省汕尾市市长留言:
“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基本农田变成了乱葬岗,导致村民无法打造耕作,本人愿意为督查同志当向导现场指证确认,请求整顿打击”。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非常认真负责,特意联系甲西镇人民政府,甲西镇人民政府却故意隐瞒事实,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才公开答复称:
“您所反映的区域于2011年4月1日调整为基本农田 (原为山坡地,长期以来为陆丰三甲地区坟墓集建区),该区域内的坟墓大多为2011年之前建造,并非由基本农田变为乱葬岗。”
不争的事实是: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已经安排查实该区域从2011年后至今,建造了四百多座坟墓。
十、陆丰市信访局祸害举报人,将举报甲西镇政府和傅锦冲违法行为交给了被举报人自己查处。
2023年7月11日,举报人通过国家信访局举报了甲西镇政府和傅锦冲等的违法行为,信访件编号:WT4400002023071378202):
“1、请依法查处傅锦冲等人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的罚;2、请依法查处甲西镇北池村委会及蔡文俊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要求甲西镇人民政府对土地属性变更几时变更变更用途去用变更时是否有补偿及变更为基本农田后十几年来 1500 亩基本农补贴给谁拿了等作出书面答复。”
2023年7月21日,甲西镇政府对举报人的举报作出受理告知。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对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和反馈。
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情况,重大情况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负责同志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陆丰市信访局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十一、傅锦冲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试图收买举报人,打击报复举报人,让举报人放弃举报违法犯罪。
傅锦冲是陆丰市政协副主席、甲西镇党委书记。
2021年9月14日,蔡乃登称傅锦冲让其来找举报人,要求私下解决问题。蔡乃登后来找到蔡金豪,蔡金豪又找到范文迟,范文迟又通过李介鑫。2022年6月,范文迟、李介鑫一起来找我,说受傅锦冲委托,要拿出70万元人民币给举报人,让举报人不要再举报他,由此可见,被举报人傅锦冲的违法违纪行为已经相当严重,如果不严重的话,他们是***不会起点就是70万元的。
举报人举报的多起案件和违法犯罪,特别是蔡文俊违法犯罪,傅锦冲就是保护伞。
因为举报人不愿意被收买,傅锦冲、钟文君才唆使村委会起诉收回举报人一家根本没有承包到期的承包地。
为此,特向有关部门举报,请依法查处,并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多次依法向汕尾市和陆丰市等有关部门举报,两年多来没有任何进展。因此,才直接向省里举报。请您们在百忙之中予以过问,或者直接安排人员查处,举报人对自己举报内容真实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如果陆丰市和甲西镇向上汇报的情况和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不一致,他们肯定是在弄虚造假。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请具体查办此案的单位和部门随时联系举报人,举报人愿意牺牲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给查处的单位和部门充当向导。
此致
举报人:蔡楚填(签名)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日
附件:U盘中的主要证据材料:
1、 举报人身份证照片一份。
2、 造坟现场照片和录像。
3、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制作的勘察笔录若干份。
4、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两次答复意见书。
5、 《陆丰市财政局关于对陆丰市甲西镇北池村非法挪用基本农田补贴资金的回复》。
6、 (2021)甲信处字7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7、 采砂的照片和视频。
8、 2023年7月21日甲西镇人民政府受理告知书。
9、 人民网反馈答复截图。
10、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电话回复截留基本农田专用资金。
11、 陆丰市自然局2023年12月14日告知书。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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